胡水清律师,现任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主任,毕业于北大法学院,学士学位,理论功底扎实,执业14年。2015、2017年度被义乌市律协评为“义乌优秀律师”。2017年至今担任浙江法学会浙藉法学家研究会理事。201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胡水清律师
电话号码:13750941927
手机号码:13957908326
邮箱地址:510027038@qq.com
执业证号:13307200711843548
执业律所: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义乌市县前街100—108号
案情简介
A某怀孕后一直按时产检,结论都是正常。最后一次产检之后一天中午,A某突发腹疼来到家门口的医院就诊。接诊医生以足月待产收住入院。入院腹痛不断加剧,3、4小时后A某家属反复请求下医生才安排了第一次床边B超及胎心监护。床边B超报告:胎盘局部增厚(胎盘早剥待排?),胎心慢。A某被送手术室急诊手术。
最终出院诊断:宫角破裂,宫角妊娠,失血性休克,胎儿窘迫,新生儿窒息。
办案经过和结果
A某出院后委托胡律师起诉维权。
第一次起诉,当地鉴定机构判定医院承担轻微责任。预估医院支付赔偿金额不足10万元。
胡律师征得A某同意后撤诉。更改起诉方案,第二次起诉重新申请鉴定。最终判决结果:医院赔偿将近70万元,后续治疗费用实际产生后再另行主张。
办案心得
医疗赔偿案件需要横跨医学、法学两个专业。律师即便可以与医院方拼医学知识,但终究无法还原现场。在证据上患方终归还是弱势一方。我们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技巧把“诉讼主战场”拉回到法律的维度,发挥律师的“主场”优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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